船舶管理公司
詳細介紹
船舶管理製度:
第一條,進一步加強船舶管理,維護水上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加入我船隊的船舶均應遵守本製度。
第三條,船隊船舶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由船隊統一監督管理。實行船隊、碼頭、船工三級安全管理責任製。
第四條,船隊負責組織鄉鎮船舶的安全宣傳教育和船員的安全培訓工作;督促船舶所有者、經營者和船員按規定辦理證照和保險;協助有關部門處理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的違法行為和事故。
第五條,各船船工要積極協助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做好船舶的日常安全檢查管理工作
第六條,船隊要督促加入船隊的船舶按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辦理證書、證照、保險;掌握好所有船舶的準確數及違章行為,協助處理違章行為和水上交通事故。
第七條,船員辦理證書、證照,必須經船隊嚴格審查,再上報辦理。
第八條,船隊的營運船舶必須按規定辦理保險,否則不予辦理相關證照。